时间:2021/12/14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关于对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

公司文化小区西门店等23家定点药店

违规情况的处理通报

各定点医药机构,各乡镇、街道(高新区)医保办:

8月21至22日,市医保局结合市疫情防控要求,按照包点与包片相结合的原则,对主城区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进行全方位督查。我局根据市局督查反馈情况调查处理。现将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存在问题

(一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文化小区西门店:8月18日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。

(二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文采家园店:8月18日至19日,销售感冒退热抗病毒类药品。

(三)亳州市谯城区健安药房有限公司:留存参保职工医保卡4张。

(四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南湖家园店:未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销售甲硝唑、克拉霉素等“一退两抗”药品。

(五)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世纪花园店:未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销售布洛芬、金银花颗粒等“一退两抗”药品。

(六)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桐花园店:8月20号销售感冒灵颗粒、咳特灵胶囊、风热感冒颗粒、复方甲氧那明,8月21日销售四季感冒胶囊。

(七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文帝街东路店:拒不打开销售系统,对抗市医保局检查。8月24日区医保现场检查,店内群众未查验“双码一证”情况、未登记。近期销售记录与“双码一证”登记情况不符。

(八)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丰水源店:未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销售复方烷胺胶囊、感冒清热颗粒、小儿咳喘灵颗粒、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、金感胶囊、咳速停糖浆等“一退两抗”药品。

(九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香附路店:未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销售克拉霉素分散片。

(十)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中店:存在虚拟药品出库行为,进销存不符。

(十一)亳州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盖福祥桐花路二店:未完整登记进店群众“双码一证”情况。

(十二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文化小区北门店:进店群众实名登记内容不全,未登记“双码一证”情况,仅登记姓名、手机号码。

(十三)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化小区店:未完整登记购药人信息,销售记录与进店人员“双码一证”登记情况不符。

(十四)亳州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盖福祥曙光路店:未登记进店群众“双码一证”情况。

(十五)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鲁班店:未登记进店群众“双码一证”情况。

(十六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中央公园店:“双码一证”登记信息不全。

(十七)亳州市旺泽大药房:“双码一证”登记信息不全。

(十八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桐花园店:“双码一证”登记表格无身份证号及接种疫苗信息。

(十九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光明西路店:“双码一证”登记信息不全。

(二十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蚂蚱庙店:“双码一证”登记信息不全,店内顾客购药未戴口罩。

(二十一)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明小区店:“双码一证”登记信息不全。

(二十二)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白依路店:未核验购药人“双码一证”情况,未登记。

(二十三)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白依路店:未核验购药人“双码一证”情况,未登记。

二、处理意见

(一)对上述违规药店责令整改,立即停止销售“一退两抗”药品,完善进店群众“双码一证”信息登记工作。

(二)暂停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文化小区西门店、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文采家园店、亳州市谯城区健安药房有限公司、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南湖家园店、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世纪花园店、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桐花园店、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文帝街东路店、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丰水源店、华佗国药大药房(安徽)连锁有限公司香附路店9家定点药店医保结算一个月(暂停日期:年8月25日至年9月24日)。

(三)约谈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中店负责人,责令整改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请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,暂停销售“一退两抗”药品,持续开展“双码一证”联查,发现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,及时登记信息并上报,对于自述因禁忌症不宜接种的群众医院开具证明。

我局将对以上被通报药店跟进整改情况,如整改不到位将从严处理。望其他各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,认真落实防疫措施,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。

年8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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